如果哈佛有这样一个重要教授被人家挖走的话,整个学校都会在一个震荡的状态:我们出了什么问题?要怎么样改进?而且,虽然学校内部的竞争非常激烈,但这个竞争是良性循环的。
只留下《易》和荀子、商鞅、李斯、论语、谷梁春秋、公羊春秋、孟子等等儒家作品。孟子的话是孔孟等人属于无产者的最佳证据。
六经皆史,是儒生们提出来的,是儒学的最佳归宿。必须依照天志,兼相爱、交相利、不相攻,生生为天下芬。我们应该尊重的是墨家的伦理。孟子的推恩说正是最佳表达。进而支撑华夏民族的精神世界。
百姓就能获得平等和富足、安全。不错,但历史是历史,儒家是儒家,儒学是儒学。来源:《齐鲁学刊》2014年第2期。
[13] 司马迁:《史记》, [14] 黄玉顺:《中国正义论纲要》,《四川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人道效仿天道,即知之与礼而效法天地,就是设置智-礼这样的形而下的道义之门。[15] 这就是说,正如角色伦理学所言,既有的角色位置系统是我们的出发点、源泉。‘圣人成能者,圣人因天地所生之性,各成其能,令皆得所也。
显而易见,这是宗法社会的伦理政治观念,与《大学》所讲的一致: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知(读为智)崇、礼卑。
父母一家之主,家人尊事,同于国有严君。这就是《易传》所说的正位与当位的问题。就此而论,角色问题并非儒学的根本所在。具体到角色伦理问题,即是说,尽管我们可以通过努力而得新位,但最终仍然不过是守位而已,对这个位的秩序系统本身并无触动。
(《系辞上传》)德言盛,礼言恭。(《系辞上传》)圣人之大宝曰位。《正义》解释:‘利用宾于王者,居在亲近而得其位,明习国之礼仪,故曰利用宾于王庭也。第二句话的意思是:凡是现存的,纵然都是我们的在生活之际遇,但是,我们必定去生活而超越它们,而这种去生活而超越,同样归属于我们的在生活之际遇。
——这种看法既无所谓保守,也无所谓革命。君子对于别人并不求全责备,而是因才任事。
我曾谈到,当下的生活际遇、角色所处的当下位置系统、角色秩序,具有双重性质,看起来似乎是一种循环: 生活本身的本源结构决定了,我们总是要去生活,即总是要超越现实的生活,这是一种改变现实的态度。我的判断是:角色伦理学是将那种前现代的中国的生活方式——那个前现代的文化共同体的语境、境位和关系——认定为了现代性的中国乃至人类应有的生活方式,以此为出发点和终极源泉。
形器既成,各周其用,若舟楫以济川,车舆以行陆,反之则不能。否则,改变现实的愿望只是一种空中楼阁。但是无论如何,任何一个社会形态总有其位置系统与角色定位。疏云:天地陈设于位,谓知之与礼而效法天地也。(《子路》)邢昺解释:言君子有正德,……度人才器而官之,不责备,故易事。这是有德而无位,亦即处无位之地,不当位者也(《象传·需上六》注)。
[⑧]《孟子》:《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进入 黄玉顺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角色伦理学 生活儒学 中国正义论 。
进一步说,乾坤就是阴阳,而在《周易》,一切皆由阴阳生成,也可以说一切结构系统皆由阴阳定位。例如今天,假如我们曲解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艮象传》),那么我们可能会误以为:一个老百姓是不配议论国家大事的。
孔子所说的君子不器,就是不拘限于角色的意思。[⑦] 这里的关键是:人事实上是怎样……生活的,这被视为出发点和终极源泉。
各正其家,无家不正,即天下之治定矣例如,在中国古代,就不仅存在像皇亲国戚、达官贵人、庶民百姓这样不同的血统等级阶层,而且还存在像士之子恒为士、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农之子恒为农(《国语·齐语》)这样的职业世袭现象。与此相应,亲亲尊尊也因此成为支撑当时血亲等级架构的主要机制。只有以某种社会制度为基础,它才有可能导致人际之间的等级架构。
君师者,治之本也(《荀子·礼论》)。原因很简单:在儒家看来,尧舜之所以成为圣人,首先就是由于他们能够遵循父子君臣之天理,在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尊卑等级中履行事父事君的绝对义务,甚至在君不惠父不慈的情况下也能成就忠臣孝子的第一等人。
就此而言,由于儒家赋予了有父有君的血亲尊卑等级以人道之大经,政事之根本的终极地位,它必然会取消或扭曲人与人在社会地位方面的任何实质性平等。从历史角度看,血统等级架构虽然在中国古代社会也长期存在,但自从陈胜吴广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之后,尤其是自从科举制度确立之后,它就在各个方面不断遭受了严重的冲击,以致平民布衣不但能够位居朝廷高官,而且还有可能黄袍加身。
荀子甚至认为,君主对民众的养育之恩远远大于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之恩:父能生之,不能养之。从这一点出发,即便君主官员在专制统治中作威作福、欺压百姓的时候,儒家血亲等级观念也依然要求民众对待他们要像对待父母那样做到恭敬服从、谦卑辞让,满腔子是返本报恩之心,而不能有犯上作乱的反抗举动。
首先,它把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是从事有效管理工作的统治者说成是养活民众的父母官,甚至因此宣扬没有朝廷老百姓连饭都吃不成的荒谬观念,从而严重扭曲了广大民众提供劳动成果养活君主官员的事实。不过,即便在统治者能够实施仁政的情况下,它也仍然具有不容忽视的负面流弊。更重要的是,周公和此后的周朝统治者又通过宣扬若保赤子(《尚书·康诰》)、岂弟君子,民之父母(《诗经·泂酌》)的血亲比附观念,试图将亲亲尊尊的机制进一步扩展到统治集团之外,使君主官长与百姓庶民之间原本没有血缘关联的尊卑等级也同样弥漫着某种类血亲的情感,从而凭借血缘亲情的强大向心力和凝聚力,在尊而且亲的统一中树立统治权威。诸侯再基于血缘关系,把土地和臣民分封给同姓的子弟亦即卿大夫。
孟子同样主张民众应当回报君主膏泽下于民(《孟子·离娄上》)的恩情,发自真心地做到亲其上、死其长(《孟子·梁惠王下》),并且因此把为民父母的血亲比附视为统治者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的首要途径。结果,儒家的这些平等观念恰恰反讽性地要求人们严格服从君臣父子的血亲等级。
从历史角度看,血亲等级架构主要就是在西周特有的分封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已经流露出儒家血亲等级观念旨在维护君主专制等级架构的鲜明意图:只要通过为人也孝弟的血亲规范确立起父兄对子弟的尊上权威,就很容易凭借君臣如父子的血亲比附,进一步确立起君主官员对民众的尊上权威,从而诉诸血缘亲情的强大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地防止民众犯上作乱。
参考文献: [1] 柏拉图.理想国 [M].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2] 朱熹. 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 郭齐勇.中国哲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本文原载于《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谨此致谢。进入 刘清平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血统等级 血亲等级 分封制 儒家 移孝作忠 。